國家已發(fā)布公告,明確下列車輛類別可享受以舊換新補貼:
1.2012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期間交售給報廢汽車回收企業(yè)的,使用6年以上(含)且不到15年,車長大于4.8米(含)、小于7.5米,并于當年更新的農村客運車輛,補貼標準為每輛車11000元。
2.2012年期間,使用8年以上(含)且不到15年,車長大于6米(含)或者乘坐人數大于20人(含),并于當年更新的城市公交車,補貼標準為每輛車18000元;車長小于6米且乘坐人數為10-19人,并于當年更新的城市公交車,補貼標準為每輛車11000元。
3.此外,2012年期間交售給報廢汽車回收企業(yè)的,使用10年以上(含)且不到15年的半掛牽引車和總質量大于12000千克(含)的重型載貨汽車,補貼標準為每輛車18000元。
標簽: #補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