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將第一條中的“人體”修改為“公眾”。二、將第二條中的“市區(qū)”修改為“行政區(qū)域”。三、將第四條第二款中的“負責機動車排氣污染防治”修改為“負責市區(qū)內機動車排氣污染防治”。
增加一款,作為第三款表述為:“縣(市)環(huán)境保護行政主管部門負責轄區(qū)內機動車排氣污染防治工作?!?/p>
第三款改為第四款,修改為:“公安、交通運輸、市場監(jiān)督管理等有關管理部門按照各自職責,負責機動車排氣污染防治的相關工作?!彼?、將第五條第一款修改為:“任何單位和個人有權對機動車排氣污染大氣環(huán)境的行為向市機動車排氣污染管理機構或者縣(市)環(huán)境保護行政主管部門舉報。對提供違法行為屬實、證據(jù)確鑿的,市機動車排氣污染管理機構和縣(市)環(huán)境保護行政主管部門應當對舉報人予以獎勵。具體獎勵辦法由環(huán)境保護行政主管部門會同財政等相關部門制定?!?/p>
將第二款修改為:“市機動車排氣污染管理機構和縣(市)環(huán)境保護行政主管部門應當向社會公布舉報電話,及時處理并反饋處理結果?!蔽?、將第六條修改為:“市人民***應當制定相應的政策,鼓勵、支持制造和使用以清潔能源為動力的機動車,逐步推進和完善配套設施建設?!绷h除第八條。七、第九條改為第八條,第一款修改為:“本市鼓勵未達到國家現(xiàn)行排放標準的老舊機動車提前報廢。具體辦法由市人民***制定?!?/p>
刪除第二款。八、將第十條改為第九條,修改為:“初次注冊登記的機動車,符合本市執(zhí)行的機動車污染物排放標準的,免予排氣污染物檢測;不符合上述標準的,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不予辦理注冊登記?!本?、將第十一條改為第十條,修改為:“外地轉入的機動車應當符合本市新機動車注冊登記執(zhí)行的污染物排放標準,到具有相應資質的機動車排放檢驗機構進行檢測。對檢測不合格的,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不予辦理轉移登記。”十、將第十二條改為第十一條,修改為:“在用的機動車應當按照國家和省有關規(guī)定定期到具有相應資質的機動車排放檢驗機構進行檢測。檢測合格的,由機動車排放檢驗機構出具環(huán)保部門統(tǒng)一編碼的排放檢驗報告;檢測不合格的,不予出具排放檢驗報告,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不予核發(fā)安全技術檢驗合格標志?!笔?、將第十三條改為第十二條,第一款中的“排氣污染物檢測單位”修改為“排放檢驗機構”。
第二款修改為:“機動車排放檢驗機構應當對出具的機動車排氣污染物檢測數(shù)據(jù)真實性負責,不得偽造排放檢驗結果或者出具虛***的排放檢驗報告。”十二、增加一條作為第十三條,表述為:“機動車排放檢驗機構應當遵守下列規(guī)定:
(一)與環(huán)境保護行政主管部門聯(lián)網,實現(xiàn)檢驗數(shù)據(jù)和電子檢驗報告實時共享,并按照國家規(guī)定保存檢驗信息和有關技術資料;
(二)接受環(huán)境保護行政主管部門的遠程監(jiān)控,保證監(jiān)控設備的正常、有效運轉,不得遮擋或者擅自調整監(jiān)控設備位置,不得損壞或者擅自刪除***錄像資料;
(三)不得經營或者參與經營機動車排氣污染維修業(yè)務;
(四)公示計量認證資質證書、檢驗方法、排放限制標準、收費標準、檢驗流程、檢驗過程及結果和監(jiān)督投訴電話,接受社會監(jiān)督。”十三、將第十四條修改為:“市機動車排氣污染管理機構和縣(市)環(huán)境保護行政主管部門可以在機動車集中停放地、維修地對在用機動車的排氣污染進行監(jiān)督抽檢;在不影響機動車正常通行的前提下,可以***用遙感等方法對道路上行駛的機動車排氣污染進行抽檢。
市機動車排氣污染管理機構和縣(市)環(huán)境保護行政主管部門應當對行駛的機動車排氣污染進行巡查,對排放黑煙等明顯可見污染物的機動車實施影像拍攝,并告知機動車所有者。機動車所有者應當在被告知之日起五個工作日內到機動車排放檢驗機構接受檢測。
環(huán)境保護行政主管部門應當與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建立機動車排氣污染監(jiān)督檢查工作協(xié)作機制,對行駛中排放黑煙等明顯可見污染物的機動車排氣污染進行監(jiān)督抽檢,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應當予以配合?!笔?、將第十五條修改為:“對監(jiān)督檢測排氣污染物超過本市執(zhí)行的排放標準的機動車,由市機動車排氣污染管理機構和縣(市)環(huán)境保護行政主管部門責令機動車所有者限期維修治理;維修治理后,到機動車排放檢驗機構復檢?!?/p>
哈爾濱車輛年檢流程
我們購買車輛是需要到車管所為車輛辦理上戶手續(xù),辦理上戶手續(xù)是需要登記車輛和車輛所有人的基本信息,這些信息有變動,那么就會影響車輛的登記,需要辦理變更登記,在哈爾濱機動車變更登記如何申請?下面太平洋汽車網小編給大家介紹一下相關的情況。
一、哈爾濱機動車變更登記如何申請
車輛管理所應當自受理之日起一日內,確認機動車,審查提交的證明、憑證,在機動車登記證書上簽注變更事項,收回行駛證,重新核發(fā)行駛證。車輛管理所辦理更換車身或者車架的、因質量問題更換整車的和機動車所有人的住所遷出或者遷入車輛管理所管轄區(qū)域的變更登記事項的,應當核對車輛識別代號拓印膜。
二、哈爾濱市機動車變更登記辦理依據(jù)
1.《道路交通安全法》
第十二條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應當辦理相應的登記:
(一)機動車所有權發(fā)生轉移的;
(二)機動車登記內容變更的;
(三)機動車用作抵押的;
(四)機動車報廢的。
2.《道路交通安全法實施條例》
第四條機動車的登記,分為注冊登記、變更登記、轉移登記、抵押登記和注銷登記。
第六條第一款已注冊登記的機動車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機動車所有人應當向登記該機動車的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變更登記:
(一)改變機動車車身顏色;
(二)更換發(fā)動機的;
(三)更換車身或者車架的;
(四)因質量有問題,制造廠更換整車的;
(五)營運機動車改為非營運機動車或者非營運機動車改為營運機動車的;
(六)機動車所有人的住所遷出或者遷入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管轄區(qū)域的。
機動車的類型是比較多,機動車都是可以進行交易的,不同的車輛懸掛的車牌號是不一樣的,自然需要繳納費用有所不同,轎車的反光號牌是最貴的。希望以上的內容能夠對大家有所幫助,如果大家還有其他的汽車問題,可以到太平洋汽車網進行咨詢。
百萬購車補貼
哈爾濱市雙利市政維修服務有限公司怎么樣?
1、營運載客汽車
(1)5年以內每年檢驗1次;
(2)超過5年的,每6個月檢驗1次。
2、載貨汽車和大型、中型非營運載客汽車
(1)10年以內每年檢驗1次;
(2)超過10年的,每6個月檢驗1次。
3、非營運轎車和其他小型、微型載客汽車(私家小汽車)
(1)6年以內每2年檢驗1次;
(2)超過6年的,每年檢驗1次;
(3)超過15年的,每6個月檢驗1次。
4、摩托車
(1)4年以內每2年檢驗1次;
(2)超過4年的,每年檢驗1次。
5、拖拉機和其他機動車每年檢驗1次。
6、超過報廢年限的車輛不可以再過戶(買賣),但可以繼續(xù)使用。
法律依據(jù):
《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實施條例》 第十六條 機動車應當從注冊登記之日起,按照下列期限進行安全技術檢驗: (一)營運載客汽車5年以內每年檢驗1次;超過5年的,每6個月檢驗1次; (二)載貨汽車和大型、中型非營運載客汽車10年以內每年檢驗1次;超過10年的,每6個月檢驗1次; (三)小型、微型非營運載客汽車6年以內每2年檢驗1次;超過6年的,每年檢驗1次;超過15年的,每6個月檢驗1次; (四)摩托車4年以內每2年檢驗1次;超過4年的,每年檢驗1次; (五)拖拉機和其他機動車每年檢驗1次。 營運機動車在規(guī)定檢驗期限內經安全技術檢驗合格的,不再重復進行安全技術檢驗。
2022年哈爾濱私家車報廢有補貼嗎
哈爾濱市雙利市政維修服務有限公司是2013-11-01注冊成立的有限責任公司(自然人獨資),注冊地址位于哈爾濱市呼蘭區(qū)和平街印刷廠樓一層從西往東數(shù)。
哈爾濱市雙利市政維修服務有限公司的統(tǒng)一社會信用代碼/注冊號是91230111078074376E,企業(yè)法人趙鵬,目前企業(yè)處于開業(yè)狀態(tài)。
哈爾濱市雙利市政維修服務有限公司的經營范圍是:市政維修,道路維修,道路清潔,綠化維護,保潔服務,清掃保潔作業(yè)、冬季清冰雪作業(yè)、垃圾收運作業(yè)(城市生活垃圾經營性清掃、收集、運輸服務許可證有效期至2022年12月12日),道路普通貨物運輸(道路運輸經營許可證有效期至2021年11月17日),裝卸服務(危險化學品除外),園林綠化工程,再生***回收(不含固體廢物、危險廢物、報廢汽車等需經相關部門批準的項目),運輸貨物打包服務,承擔各類施工勞務作業(yè),企業(yè)管理服務,普通貨物倉儲服務(不含危險化學品需許可審批的項目)。
哈爾濱市雙利市政維修服務有限公司對外投資0家公司,具有1處分支機構。
通過愛企查查看哈爾濱市雙利市政維修服務有限公司更多信息和資訊。
哈爾濱車輛需要報廢情形
根據(jù)相關資料查詢顯示:有補貼的。哈爾濱私家車報廢最高可以補貼6000元。要有新車注冊的手續(xù)和舊車報廢的手續(xù),由當?shù)剀囕v回收單位上報商務局,環(huán)保局,最后由財政局把款打到你上報的個人賬戶。不是黃標車的話,沒有補貼,(黃標車是指化油器車輛)。
哈爾濱車輛報廢都需要那些手續(xù)?什么流程?
對于哈爾濱車輛需要報廢情形的內容,最近很多人很困惑,一直在咨詢小編,今天太平洋汽車網小編針對該問題,梳理了以下內容,希望可以幫您答疑解惑。
根據(jù)《機動車強制報廢標準規(guī)定(2013年)規(guī)定
第四條已注冊機動車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應當強制報廢:
(一)達到規(guī)定使用年限的;
(二)經修理和調整仍不符合機動車安全技術國家標準對在用車有關要求的;
(三)經修理和調整或者***用控制技術后,向大氣排放污染物或者噪聲仍不符合國家標準對在用車有關要求的;
(四)在檢驗有效期屆滿后連續(xù)3個機動車檢驗周期內未取得機動車檢驗合格標志的。
上述內容來源于太平洋汽車網小編整理發(fā)布,可供參考,希望對您有所幫助,如需要更多的法律解答,可在線咨詢太平洋汽車網。
百萬購車補貼
達到國家強制報廢標準的報廢車報廢流程如下:一、機動車所有人持***明、機動車登記證書、機動車行駛證、機動車號牌到機動車解體廠業(yè)務部填寫《機動車停駛、復駛/注銷登記申請表》、到牌證管理崗等候通知收費,收車牌。
標簽: #機動車